宝塔诗茶枣庄小区车位问题,导致这么多车辆堵在小区外,到底车位归谁?。。。-薛城江小白

枣庄小区车位问题,导致这么多车辆堵在小区外,到底车位归谁?。。。-薛城江小白

今日接到一市民热线,称自家小区门前聚集了很多车辆破茧急先锋,将小区的大门围个水泄不通,业主出行不便。不少汽车堵到马路上中央,过往车辆不得不减速避让。


该小区位于薛城马玉柔,名为颐润园。记者在现场看到,众多车辆停在小区门前,还有不少车辆停在小区门口的路边。
这是怎么一会儿事呢?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业主如是说
在小区门口,众多市民聚集在一起。一位男性业主告诉记者:“大家都是该小区的业主陈远辉,这些车辆也都是我们的,将车停在小区门口,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小区不让进。停在路边又占道,交警贴罚单,只好将车停在小区门口。”

不少业主说,将车停在小区周围的空地,车辆老是被刮擦,或者轮胎被扎,还有的玻璃被砸,不知谁干的,搞得业主们非常闹心。

小区不让进业主车辆进,这是为什么呢?一位业主说道:“小区物业要求胡向真,必须购买小区内的地下车位,车辆才能进入小区,否则不让进雨后春笋造句。”据了解,该小区一个地下车位的价格大概在8—10万不等,很多业主直呼价格太高。
开发商如是说
记者在小区里转了一圈发现,小区内环境优雅,绿树红花,章吉仁空气清新。地面上有很多空闲车位篡明,只有零星几辆汽车。地下车库车辆也不多。

关于车辆聚集在小区门前的问题,记者来到该小区营销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此情况无法作答;但可以确定的是,在业主当初购房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告诉业主,购房必须买车位。
但是对此答复,众多业主表示不知情。

市房管局如是说
购房必须买车位,宝塔诗茶否则不让进,这样是否合理?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枣庄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陶荔芳,小区在建设初期,就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规划相应的车位,车位数量多少与房屋套数有一定的比例,最高达到1:1。在规划之内的车位,开发商可卖可租埃米尔物语。

如果是后期根据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等改造的车位,在建设时必须合法,不能占用消防通道,还有一点,必须与相关业主商量,经业主同意才能改造。改造后,产权属于业主。
律师如是说
就车位问题鸿均老祖,记者向山东邦齐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冷燕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史小诺老公。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规定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马德龙病,属于业主共有。
上面问题看完了,看看因车库业主胜诉的案例!

最近,网上吵的很热的一个话题,就南京星汉置业有限公司与星汉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地下停车库之争案件,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库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全体业主享有地下停车库的权益格杰白玛。
意义此案判业主获胜,在全国还属首例
住宅小区的车库到底属于小区业主,还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是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业内人士称,此案判业主获胜,在全国还属首例,其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据了解彼得沃克,位于南京水佐岗的星汉花园小区共有59个地下车库,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其中37个,其余的被物管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为此,业主委员会曾代表广大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将车库归还给业主,但开发商坚决反对。今年6月,业主委员会无奈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在12日的庭审中,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应当无偿地交给业主使用,开发商没有所有权,根本无权出售。开发商则强调,自己在出售房屋时,根本没有把地下车库面积列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的头上,而车库又是开发商投资近300万元建成的,当然拥有车库的“产权”,因此出售车库并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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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地下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应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地下车库。判决后,开发商也当庭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要上诉。”
理由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
该案的审判长盛皓从法律角度向记者详细解释判决理由,首先南京市规划局要求开发商按每0.2个车位标准建车库向云龙,这就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和开发商建车库的法定义务董泰山。
建成后的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其次,小区实有土地使用面积为7697.60平方米,分摊面积也是7697.60平方米,足以证明该小区土地面积已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业主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该土地上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除非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根据《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附属公配设施费是商品房成本的构成部分,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由于开发商并无证据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因此可以认定,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放入商品房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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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介绍说,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华娱高手,而实际上,每个建筑物都有空间专有权、公用设施共有权以及业主管理小区事务的成员权。南京“车库之争”的判例,对催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的出台黄诗丹,有着积极作用假行僧吉他谱。
“车库之争”以业主委员会一审胜诉告终的消息在南京传开以后,很多小区的业主们都喜形于色。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此案业主委员会终审胜诉,从理论上说,南京的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荀巨伯探友。据了解,目前,南京拥有面积为1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200多个,假设每个小区有60个车库,均已出售,而每个车库的平均售价是10万元,且情形类似此案“车库之争”,开发商在这一块至少要退出12个亿左右。这可能还是个保守的估计,如果1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都算进去,数额更为巨大。
车库之争到底是金钱利益之争还是房产潜规则之争,你自己判断!